“大中医”
中医药学的发展历程恰似一条源远流长的大河,今天的医药学家们有责任“逆流而上”,去探寻中华大地上祖先们的医药实践之路和“中国智慧”,推进新时代中国传统医学的集成创新、融合发展。通过多年的多学科交叉研究与国内外实地考察,大约在十几年前的年前后我提出了“大中医”的理念,并在会议上报告及报刊发表。
所谓“大中医”即认为中医学是包括汉医、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壮医、苗医、瑶医、回医等中国各民族传统医药在内的中国传统医学,是建立在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之上的我国各民族传统医药的统称。当然这个统称并非中国各民族医药的简单叠加,而是植根中华文明土壤中的交融互通,技术发展中的同进退、共荣辱。并提出“大中医”理念不仅是中医学发展的历史经验,更是实现中医学集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由之路。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明确指出: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一体性,有效推动了中医药学科内部的协同发展与整体提升,并有利于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与发展。
“二层面”与“五要素”
所谓“二层面”指技术层面和文化层面,而“五要素”指原初的基础医学知识、古典哲学、区域性文化、群体性信仰、临床经验。通过解析发现,传统医学皆由“五要素”组成,而“五要素”又可分别归属于“二层面”的范畴,即“五要素”解构传统医学的目的在于更加细化“两个层面”的分类,以便选择更有针对性的传承和创新的方法。可以认为传统医学技术层面(临床经验和原初的基础医学知识)虽可体现解决患者病痛的能力和水平,然不足以构成某一传统医学的体系归属;但如果涉及到传统医学构成“五要素”中古典哲学、区域性文化、群体信仰等文化层面的部分,则无疑会导致传统医学本身属性的改变,会牵涉到其体系归属问题,更会引起某医学到底是此医学还是彼医学的争执。而中医学文化层面的整体观念、天人合一、(机体)内外平衡的思想,无不体现了钱穆所总结的“中国文化特质可以‘一天人,和内外’六字尽之”的特点,这是决定中医之为中医的前提,需要在更高层面上予以继承创新和发展。而与文化层面一以贯之的传承延续性不同,技术层面的发展总是处在不断更迭中,虽然近百年以来由于中医学的边缘化导致很多技术层面的知识被忽略或失传,但不可否认的是曾经的医学技术层面的内容总在或即将被后来者所补充或替代,所以在这方面必须毫无保留的借鉴和吸收古今中外的一切有益临床实践,并将之转化成中医学自身的一部分,这是中医药历史发展的经验,也是也是循证医学所提倡和推荐的。争取尽快实现中国各民族传统医学在技术层面的融会贯通,在文化层面求大同存小异,形成合力,以更好的贡献“健康中国”。
“三分法”
任何一门学科要实现自身的创新发展,必须明确自身的优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百余年来与现代医学的共存、交融发展过程中,我认为有必要对中医尤其在技术层面上进行分类,将其分为不自觉领先于现代医学的部分、已和现代医学形成共识的部分、需要重新认识或加以摒弃的部分等三个部分,即“三分法”。“三分法”的目的在于扬弃,即明确哪些是需要继承的精华,哪些是需要舍弃的糟粕,哪些是现代科学技术还无法辨识的;当然,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