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理想的分期系统除具备权威性、稳定性及先进性外,还应对临床医师和研究者同时具有实用性,易于被广泛接受使用。数十年来,基于循征医学的鼻咽癌分期系统不断发展。西方国家及香港等地区经历了从何氏分期到目前使用的UICC/AJCC分期第七版,国内则经过了从年的天津分期到分期的更新。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鼻咽癌分期系统是UICC和美国抗癌协会(AJCC)提出的分期标准。由于鼻咽癌好发于我国及东南亚国家,欧美国家为低发区,高发区与低发区鼻咽癌存在着具有不同病理学特点,故而我国内地一直使用自己的分期。然而,两者在T分期中对鼻窦侵犯的界定存在差异。在中国鼻咽癌分期中,肿瘤侵犯颅神经、鼻窦、翼外肌及以外的咀嚼肌间隙、颅内(海绵窦、脑膜等)被归在T4分期中。而在第7版AJCC鼻咽癌分期中,则把肿瘤侵犯颅底骨质和/或鼻窦归为T3分期。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探讨鼻窦侵犯对鼻咽癌患者的预后的影响,并为鼻窦侵犯在鼻咽癌AJCC分期中的T分期的判断提供循证医学的证据。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为对连续收治的例首诊、未治疗及未分期的鼻咽癌患者,对其临床资料以及影像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采用Kaplan-Meier法对总生存率、无远处转移生存率及局部无复发生存率进行分析,采用log-rank检验进行差异比较。研究结果:
在入组的鼻咽癌患者中,鼻窦侵犯的发生率为23.6%,而蝶窦侵犯的发病率最高。通过多变量分析,鼻窦侵犯是总生存率、无远处转移生存率以及局部无复发生存率的的独立预测因子(上述P值均<0.05)。单纯蝶窦侵犯与上颌窦、筛窦侵犯的总生存期、无远处转移生存率及局部无复发生存率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分别为P=0.87,P=0.80,P=0.37)。对于诊断为T3期的患者,有或无鼻窦侵犯的总生存率、无远处转移生存率及局部无复发生存率的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分别为P=0.22,P=0.15,P=0.93)。然而,对于伴有鼻窦侵犯的T3期鼻咽癌患者,其总体生存率和无局部复发生存率均较诊断为T4期的患者高(分别为P<0.01与P=0.03)。研究结论:
研究表明,无论累及哪一个鼻窦,鼻窦侵犯是鼻咽癌的一个独立的不良预后因素。我们的研究结果证实,在新的AJCC分期系统中,把鼻窦侵犯归在鼻咽癌T3分期中是科学合理的。
查看原文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