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是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而构建的教育内容、活动的总和及其进程安排,是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的具体表现,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首要保证,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意见》(教高[]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本科专业、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南京医科大学决定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01
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课程“双万计划”和学校“本科教育振兴计划”总体部署,遵循学校“人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循证导向”的教育教学理念(HOPE理念)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质量理念,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能力提升为根本,以课程建设为落脚点,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具有我校“I-CARE”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重基础、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分层次、可选择”的一流本科医学课程体系。
02
建设目标
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从年始,每年立项建设20-40门课程,三年立项建设并认定门左右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03
建设原则
1.坚持分类建设。依据专业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分类建设适应我校一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需要的政治理论、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以及通识类校本一流本科课程,涵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等四类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提升课程建设覆盖面。
2.坚持扶强扶特。优先支持临床医学类等优势专业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重点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鼓励建设特色课程,实现一流本科课程多样化,提升课程建设针对性。学校统筹政治理论、公共基础和通识类课程建设,重点支持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
3.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4.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5.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合理“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建设内容和要求
01
建设内容
1
更新教学理念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课程建设应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体现以学生学习和成长为中心,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课程教学全过程。
2
强化团队建设
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学系(教研室)主任重视本科教学,高级职称教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教学工作量饱满,课程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比例高;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
完善课程设计
根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要求,及时修订课程质量标准和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完善课程设计、更新课程内容。课程目标能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课程的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课程设计科学合理;注重课程梳理整合,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时代性。
4
拓展课程资源
紧紧围绕课程质量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精心构建教学、学习资源和平台,拓展课程资源。强化课程教材建设,主编、参编或新编课程教材,创新纸质化和数字化教材建设、应用与推广新模式;加大力度开展在线课程建设,建设涵盖课程知识体系框架和核心知识点、符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需求的全套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加大配套试题库、案例库、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拓展学习资源的建设力度。
5
创新教学方式
以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为中心,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探索建立以现代教育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医学教育典范,创新“互联网+”环境下的医学教育教学方法。以“兴趣、引导、互动”为主要特征,以“自主学习、师生互动”为主要形式,建立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虚拟与现实有机衔接的“混合式”课程教学新模式。深入推进问题式、启发式、探究式、互动式等教学模式改革,稳步提升研究型学习(RBL)、问题导向学习(PBL)、跨专业学习(IPL)、翻转课堂等新形态教学(学习)的课时占比,进一步激发课堂教学活力;建设基于共同问题、师生互动、同伴互助、知识共建、资源共享的自主学习平台,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促进深度学习、个性化学习和在实践中学习环境,全面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6
强化考核评价
依照《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办法(年修订)》要求,严格课程考核考试评价,适度提升课程学业挑战度。完善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课程成绩评定方法;加大课程试题库建设力度,提升课程考试命题水平,考试命题内容、范围和要求应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和相应的教学目标层次要求为依据,全面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识记、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等情况,重点考查学生知识转化应用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考核结果的分析与反馈,变“总结性评价”为“形成性评价”,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激励与导向作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7
强化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课程负责人制、集体备课制度、青年教师试讲制度、教学准入制度、听课评教制度、教学培训制度、课程内部评价制度等教学基本规章制度;强化课程教学组织管理、过程管理和文档管理,创新课程质量内部控制新模式;强化课程研究和资源开发,积极申报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定期总结凝练课程建设经验和成果,注重对外交流合作和示范推广。
02
建设要求
1.被5个及以上专业列为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程必须立项建设。
2.每个学院至少立项建设1门社会实践课程,课程应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3.每个专业至少立项建设2门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课)。
4.每个医学类、理学类和工学类专业至少立项建设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5.立项课程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类型建设为主,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类型建设。
6.学院应积极开发适应“新医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创新课程、整合课程并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申报、建设和认定
01
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在申报立项建设范围。已获国家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五类),不在立项申报范围,学校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并酌情追加建设经费。
2.包含不同模块(学时)的课程以课程名称为申报建设单元。不同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开设或主讲同一门(或同一名称)课程时,由专业负责学院统筹申报建设。
3.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且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的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课程组成员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具有较为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为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秀,并能保证课程按期保质建设、更新、应用和推广。
4.学校鼓励并优先支持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共建共享,开展课程申报建设工作。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列入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总体计划,纳入培养方案、设置学分并单独开课的综合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系统(课程)按“课程”形式申报,单个实验项目不按“课程”形式申报,学校以课程资源建设的形式另行予以立项资助。
02
建设流程
1.申请。各学院根据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目标及重点,制定本学院、本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分年度对现有课程进行评估,确定当年学院、专业重点建设课程,并向学校推荐申请一流本科课程立项。
2.立项。学校组建课程建设与评估专家组,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估指标》基本标准进行审核,评审通过的课程列入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予以建设经费资助,并作为江苏省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重点培育对象。
3.认定。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须在立项后持续改进和完善,达到《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估指标》发展标准要求的,予以认定为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
03
时间安排
保障支撑
01
组织保障
1.教务处负责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统筹规划、评估认定和经费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课程建设与评估专家组对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进行动态评估。
2.学院、专业是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主体。各学院应成立本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组或专家组,统筹本学院、本专业课程梳理整合,编制建设计划,遴选课程负责人并组建课程教学团队,推进本单位一流本科课程组织建设,定期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与监控。
3.学系(教研室)负责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具体落实。明确课程负责人,拟定课程建设目标、修订教学大纲、拓展教学资源、优化评价方案、开展教学改革、完善内控机制,促进课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02
经费保障
1.学校设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专项经费。根据课程建设形式不同,给予每门课程立项建设经费。经费划拨分两期,立项建设划拨50%,通过评估验收后划拨剩余50%经费。评估验收不合格或超期课程将终止经费投入。
2.对已经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一流本科课程,每门追加建设经费用于后续建设完善。
3.各学院应从优势(一流)学科、品牌(一流)专业建设等经费中统筹一定比例配套用于本学院、本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03
评估与激励
1.学校对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认定为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须继续建设3年,定期总结改革和建设成果并集中展示、分享,及时更新完善。
2.学校定期对各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给予继续支持。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给予整改期1年;若延期1年后评估验收仍未通过,撤销课程立项建设资格。
3.学校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成效作为学院(专业)、学系(教研室)、课程组和教师个人年度教学业绩评价、职称晋升教学业绩评价的核心指标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4.对立项建设评估合格的课程,学校给予课程团队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量认定和教学激励分奖励,评估优秀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项目。
编辑:于鹏丽
责编:李茜
审核:喻荣彬季旻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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