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结合《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目标,不断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助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研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有关大学等。
(二)资助要求
参照《-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额度
(一)项目类别
资助类别分为创新团队类项目、青年引导类项目。创新团队类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青年引导类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并提供其他完成研究所必需的保障。研究经费超出资助部分需提交经费来源说明及有关承诺保证。
(二)申报额度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根据历年课题申报及完成情况,分配额度如下:
1.创新团队类项目
中医药大学、市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2项;其他市级医疗机构、其他大学1项。
2.青年引导类项目中医药大学、市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8项;市级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2项;区卫生健康委5项(浦东新区可增报5项);其他大学2项;委直属单位2项;独立法人建制的研究院所1项。
三、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单位统一在线填报方式:
(一)组织推荐
请有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遴选及推荐工作。根据要求对拟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排名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市级医疗机构、大学、独立法人建制的研究院所、委属单位可直接推荐申报,区属机构经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统一推荐申报。
(二)网络填报
登录“上海市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